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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和城市发展基金

发布时间:2015-02-06 来源: 浏览量:1619    

福建日报讯 (记者 谢嘉晟 通讯员 孔庆任)2月1日,规模百亿元的“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”正式宣告设立,开创了我省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先河。与此同时,厦门市财政局、金圆集团和轨道集团还分别与工商银行、平安银行、兴业银行三家金融机构签署了厦门城市发展基金合作备忘录。
产业引导基金的成立意义重大,今后厦门市财政扶持产业发展资金分配方式将由“补贴投入”,改为主要以“股权投入”的形式对企业进行支持,与企业共享收益、共担风险,资金的使用将更高效。财政资金将发挥杠杆引导效应,预计将撬动数百亿元的社会资本,投向厦门市拟重点打造的十大千亿元产业。依照产业引导基金与首批12家国内外知名股权投资机构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,双方还将在时机成熟时合作设立相关产业的“子基金”,推动厦门及周边地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对接,促进产业发展升级。
厦门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康涛表示,厦门市率先在全省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,是创新产业扶持方式,推动产业转型升级,吸引社会资本与地方优势产业融合发展所做的重要举措。其必将有力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,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,成为推动“美丽厦门”建设的重要引擎。城市发展基金的设立,则是厦门城市运作机制和财政投融资体制的重大改革创新。这两类基金的设立,标志着厦门市对产业扶持、对城市建设投入,从过去主要以财政为主的模式,转变为今后主要以金融为杠杆、以市场为方向,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的新模式,有利于推动厦门转型发展。
厦门市财政局局长韩景义告诉记者,厦门产业引导基金由厦门金圆集团作为市财政局的出资代表,其下属的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机构,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运营管理。政府只负责“两端”,即在前端负责审定总体投资方案,在后端把握投资方向,对基金的运行管理,政府不干预,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行。政府设立引导基金,可以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“四两拨千斤”作用,带动各方资金用于产业投资,完善竞争机制,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。

(刊发于2015年2月3日《福建日报》第13版《厦门观察》栏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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