背景
2018年4月,福建省发改委公布了643家2018年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,厦门占126家。为进一步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前期辅导,帮助企业了解资本市场,尽早做好上市规范,加快改制上市步伐,8月1日,厦门创投协会在市引导基金理事会办公室、市金融办、市证监局的指导下举办“境内外IPO法律实务培训”。
厦门创投董事长、厦门创投协会会长薛荷发表致辞
活动伊始,厦门创投董事长、厦门创投协会会长薛荷女士发表致辞,她表示厦门创投作为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,目前管理规模587亿,肩负着推动本地产业发展,帮助企业做大做强的责任,希望通过这样的培训帮助厦门本地的上市后备企业、投资机构更快更好的了解境内外IPO的宏观环境、熟悉审核流程、规范企业经营。
此次培训邀请到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律师、合伙人李良琛律师到场授课。吸引了120余家上市后备企业、投资机构报名参会。
作为本年度第一次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,
本次活动的会场可以说是相当火爆了!
现场座无虚席,
小编梳理了两位律师课上的一些重点供大家学习。
企业在中国上市的途径
1. 直接方式:直接申请境内A股IPO
2. 曲线方式:H股+A股,先H股上市再通过A股再融资实现全流通
3. 其他方式:新三板挂牌
以上无论哪一种方式,都要求主体必须为股份有限公司,所以股份制改造是99%的企业走上资本市场的必经程序和必备条件(借壳上市可以不是股份公司)。
企业上市的优势
1.上市集资可以带来资金,提高企业自有资金的比例,改进企业资本结构;
2、上市创造财富,股价使股东的财富增加;
3、上市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,规范法人治理结构,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;
4、上市完善激励机制,吸引和留住人才,上市使员工股份有了价值,提高工作积极性;
5、上市增加公司知名度,有利于企业树立品牌,提高企业形象,开拓市场;
6、上市可以构建全方位的融资平台,上市增加金融机构对公司的信心,贷款和其他金融成本会较低;
7、上市公司较高的社会声誉以及对当地经济的巨大推动作用,容易获得地方政府的补助和支持;
8、上市有利于企业进行资产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,可以以股份收购其他公司,无需太大的收购现金;
9、上市为公司股份建立一个市场,有利于股权增值的同时,也是股东及战略投资者退出的良好途径。
A股、H股IPO及新三板中的股份制改造
A股上市路径介绍及审核流程
活动现场